各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指導市區在建工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確保穩妥有序開展復工。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我局編制了《襄陽市區建設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復工指引》,現予以印發。請市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在建工程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襄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18日
襄陽市區建設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復工指引
一、基本要求
(一)復工原則
按照“先備案通過后組織進場、先物資后人員”的原則,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即:防控措施不到位,一律不得復工;未經備案通過,一律不得復工;未經備案通過,工人一律不得進場等待復工;項目違規復工,一律頂格處罰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分批、有序、穩妥復工。
(二)復工時間
1. 市區所有工程不得早于2月20日24時復工或新開工。
2. 2月21日起,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決定是否接受開、復工申請。如市政府部署可開工,市住建局將組織核查省市重點、基本民生及重大活動等項目的復工申請。
3. 其他項目(含小散工程)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采取延期分批核查、復工。
4. 相關務工人員復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
(三)抵(返)襄員工管理
1.對返崗前兩周內有流行病學史(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應督促其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不得進入工地。
2.發現有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的人員,應立即督促其就醫,不得進入工地。
3.其他人員。對不屬于需要進行14天隔離醫學觀察的,應安排在工地觀察區進行居住觀察,觀察期限根據市疫情防控要求確定。觀察期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二、復工備案
(一)復工條件
項目必須做到防控機制到位、物資措施到位、員工排查到位、內部管理到位、安全檢查到位,符合下列規定:
1.已建立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確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和責任人員。
2.現場疫情防控措施符合國家、省、市疫情防控以及本指引要求。
3.已配備滿足施工現場人員需求的防護用品及防疫物資,其中口罩、消毒用品儲備量不少于7天。
4.已制定從業人員(含管理人員和勞務工人)分批進場專項方案。
5.參建各方已對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檢查并整改安全隱患。
(二)備案程序
1.自查。參建各方對照復工條件開展復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寫《項目復工自查及申請表》(附件1)。
2.申請
(1)向工程監督機構備案。經自查符合復工條件的,向項目所在地監督單位備案。
(2)向疫情防控部門備案。工地人數在100人以上(含100)的項目,向所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工地人數在100 人以下的項目,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備案。
(3)報備的材料。需提交《項目復工自查及申請表》和《復產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等材料。
3.核查
項目監督單位收到項目復工備案申請后,邀請轄區疾病防控專業人員到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填寫《項目復工審核表》(附件3),結合疾病防控專業人員的審核意見,符合復工條件的,同意復工。
對經現場核查未達到復工條件的,責令項目整改,整改完成后應重新申報。
4.督查
市住建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已復工工地隨機督查,重點督查以下事項:
(1)項目復工是否履行備案手續,是否經核查通過。
(2)項目防疫措施是否完全落實。
(3)防控機制是否到位:指揮機構、防控方案、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人。
(4)員工排查是否到位:是否落實員工實名制登記及每日體溫健康排查。
(5)設施物資是否到位:防疫物資儲備是否滿足現場使用需要。
(6)內部管理是否到位:項目管理班子、巡查糾察隊員是否按要求履職。
督查中如發現不符合復工條件的,立即責令停止施工,責成監督機構跟蹤整改。
三、防控體系
(一)成立項目疫情防控指揮部
1.各工程項目必須由建設單位牽頭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包括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各單位項目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各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對外聯系等工作具體管理。
(二)制訂防控方案、預案
疫情防控指揮部必須制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健康檢查、防疫消殺等工作的分工和責任人。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分別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確各參建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職責,明確疫情防控崗位及人員,完善工程項目疫情防控應急流程,全面細致做好疫情預防、應對及善后工作。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及時向工程所在社區報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報送機制,確保施工現場各類疫情防控信息及時、準確報送。
(三) 建設單位(代建單位)職責
負責統籌項目的防疫及復工工作:
1.負責對本單位人員的疫情防控管理。
2.根據主管部門及項目屬地防疫要求合理安排復工時間,不得要求違規復工。
3.統籌安排項目疫情防控資金、物資、設施等投入工作。
4.對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監理單位(全過程咨詢單位)職責
1.負責對本單位人員的疫情防控管理。
2.負責協助建設單位開展項目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
3.對施工單位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情況進行督促監理。
4.對拒不落實相關措施的,及時向工程監督機構和屬地防疫部門報告。
(五)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職責
對項目疫情防控工作負直接責任:
1.負責安排專項資金,配備防疫物資。
2.組織復工前的全面排查、復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3.督促項目管理人員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4.督促各分包單位、外包服務單位等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六)組織疫情防控管理小組
施工單位成立疫情防控管理小組,在指揮部領導下統籌現場疫情防控工作。
1.疫情防控專員。施工單位指定1名項目領導班子成員擔任,負責疫情防控組織協調,按要求向監督機構和屬地防疫部門報告疫情防控情況。
2.配備專職衛生員、保安人員和值班人員。其中,衛生員應按照工程規模配備,不少于2人。
3.開展巡查糾察工作。企業巡查隊、項目糾察隊要將項目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復工期間工作重點,全面加強巡查糾察。
四、現場管理
(一) 實名制管理
1.實名登記
應對所有進出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人員進行實名制管理,包括管理人員、勞務工人以及保安、保潔、食堂、小賣部等服務人員。
實名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抵(返)襄時間、來襄途徑(車次、航班等)以及中轉信息、有無確診、疑似人員接觸史、體溫測試等信息。
2.信息排查
施工單位應對疫情高發地區人員及與確診、疑似病例有過接觸的人員進行精準排查。詢問、核實春節期間人員流動情況并做好記錄。
(二)封閉式管理
1.實施封閉式管理。各項目要實施封閉式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2.出入口封閉措施。施工現場、生活區和辦公區在確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保留一個出入口,其它出入口應關閉上鎖,采取有效封閉措施。
3.施工區作業安排。合理安排施工作業,優化班組工作地點及內容,避免有限空間內進行聚集作業。
(三)觀察人員管理
1.觀察區要求
(1)觀察區應相對獨立,可控制人員進出。
(2)觀察區內房間必須具備獨立空調系統,并嚴格限制居住人數。
(3)有專職的駐點工作人員和后勤服務人員,有條件的可配備駐點醫務人員。
(4)觀察區安排不需隔離的新抵(返)襄人員住宿,不得與原留守人員混居。
(5)對衛生間、淋浴間、排污設施等區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2.觀察區管理
(1)信息登記。詳細登記觀察對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周圍人群有無發病情況等信息。
(2)日常記錄。每天最少早晚2次為被觀察對象測量體溫,詢問檢查其身體健康狀況,重點檢查其有無發燒、咳嗽、胸悶、氣促、呼吸困難等自覺癥狀和體征,并對觀察人員的體溫情況、健康情況進行記錄。
(3)通風消毒。保持24小時通風狀態,每天2次定時為各觀察房間消毒。
(4)解除觀察。觀察期間未出現異常情況的,方可解除觀察。
五、人員防護
(一)口罩使用
1.各項目向所有人員配發合格的醫用口罩。
2.工地人員要正確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換。
3.未正確佩戴合格醫用口罩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區、生活區、施工現場。
4.廢棄口罩處理。在各測溫點和宿舍、辦公區的指定位置設置專用垃圾桶,用于丟棄使用后的口罩。垃圾桶應每天清理消毒。
5.口罩分配優先級。優先保障食堂工作人員、測溫點及健康排查等公共衛生人員;區分密閉空間、室內、室外等作業環境統籌發放。
(二)用餐管理
1.合法備餐。食堂工作人員證件齊全,一律佩戴合格醫用口罩上崗,每日測量體溫,監測健康狀況。嚴禁從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和工地周邊流動商販處訂餐。
2.分時取餐。安排就餐人員分時取餐,避免聚集排隊取餐。
3.分散就餐。在室外潔凈通風地段設置桌椅供人員就餐,不具備條件的,應實行分散就餐。用餐時應單向就坐,即所有人朝同一方向,相隔距離不少于1米。
4.派餐制。由專人派送或領餐至室外就餐,同時加強餐后殘余垃圾清掃。
(三)活動控制
1.減少人員聚集性活動。項目人員不允許參加聚集性活動。施工作業時,應引導工人不要聚集施工,人與人之間必須保持1m以上的距離并佩戴好口罩。進行安全教育或交底時,應選擇空曠場所。
2.會議組織要求:減少集中開會,盡量采用室外會議形式或線上視頻會議形式。
會議前:佩戴好口罩,并洗手消毒。
會議中:控制會議時間,開會人員間隔1米以上,室內會議應保持通風。
會議后:場地、家具必須進行消毒。茶具用品應嚴格消毒。
(四)個人衛生
1.洗手點的設置。辦公區、宿舍區、施工區人員出入口、衛生間、食堂等要設置洗手點,配備洗手液。
2.掌握正確洗手方法。使用流水洗手不少于20秒,采用七部洗手法。
3.衣物晾曬。引導在陽光下晾曬衣服。不具備條件時,應配備紫外線燈對晾曬衣物照射消毒。
4.教育提醒。教育提醒注意個人衛生,維護環境衛生,勤洗手、不隨地吐痰,打噴嚏或咳嗽時用紙巾或袖肘遮住口和鼻。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勞務工人以及保安、保潔、食堂、小賣部等服務人員),應進行專門教育并每日進行體溫測試。
六、環境衛生
(一)應消毒場所
1.生活區和辦公區:辦公室、宿舍、食堂、會議室、衛生間等。
2.施工現場:施工電梯,其他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室,地下室、暗挖工程、室內工程、工地其他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等。
3.其他設施:化糞池、排污口、空調出風口等。
(二)每天消毒頻率
食堂不少于3次/天(閉餐期間);其他場所及設施不少于2次/天。
(三)消毒方法
消毒方法及常見消毒液配制方法詳見附件4。
(四)居住環境
1.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 經常保持室內通風。
2.宿舍室內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寬度不小于0.9m, 人均使用面積不小于2.5㎡, 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8人。
3.宿舍內嚴禁使用通鋪。
4.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品專柜、垃圾桶等生活設施,保持環境衛生。
(五)用車管理
1.項目車輛每次使用前后均須消毒。
2.集中乘坐項目班車、小汽車時,司乘人員必須佩戴
好口罩。
3.班車應嚴格控制乘坐人數,分批接送。
七、健康排查
(一)體溫測試點設置位置
1.施工現場所有開通的出入口(包括車輛出入口)均需設體溫測試點。
2.辦公區、宿舍區單獨設置的,也應設置體溫測試點進行體溫測試。
(二)體溫測試
1.體溫測試點應安排專人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設置測溫點的出入口在非使用時間應關閉上鎖。
2.測溫人員要做好防護措施,配備紅外測溫儀、體溫計等設備,并做好記錄。
3.對所有進出場人員(包括司乘人員)進行體溫測試,確認體溫正常后方可進出。
(三)健康檢查
1.每日測溫結果應建立書面臺賬,每天最少早晚2次對施工現場以及辦公區、宿舍區的所有人員測量體溫,詢問檢查其身體健康狀況,并登記在冊。
2.重點檢查有無發燒、咳嗽、胸悶、氣促、呼吸困難等自覺癥狀和體征。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立即按相關規定處理。
八、應急處置
(一)分類就醫
工地發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病人的,應按以下要求分類就醫并報告:
1.如是14天內從疫區來襄人員,給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車將病人轉運到定點收治醫院。
2.如屬其他地方的人員,勸導其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3.發現體征異常情況的相關信息應向住建主管部門及轄區防疫主管部門報備。
(二)確診處置
送醫人員一旦有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工地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工并封鎖現場。
2.配合轄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對其所住房間和到過的場所、所接觸物品進行終末消毒。
3.配合相關部門將其密切接觸者送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三)落實疫情“雙報告”
1.在建工程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管理,服從屬地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調度,統一監管。
2.相關疫情防控信息在報告住建主管部門的同時,及時報告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區。
九、宣傳教育
(一)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教育
1.加強政策宣傳。宣傳我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及集中隔離、健康排查、佩戴口罩等的作用,獲得項目人員的配合和支持。
2.納入三級教育。疫情防控教育納入三級教育范圍,教育項目人員搞好個人衛生,養成勤洗手等良好習慣。
3.選擇空曠場所。宣傳教育地點應選取班前講評臺等室外空曠場所,每名參加人員的相隔距離應大于1米。
4.做好公益宣傳。充分利用工地圍擋等渠道,加強疫情防控的公益宣傳。
(二)通過官方渠道獲取信息
項目人員要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主動通過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動態和防治知識,并認真落實有關防控措施。
十、日常監管
(一)強化巡查糾察
1.每天檢查。施工現場糾察隊、監理單位每天檢查項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2.每周巡查。企業巡查隊對各工程項目應至少每周開展一次巡查。
3.及時上報。檢查結果實時通過建設工程智能監管平臺上報。
(二)加強監督檢查
1.全覆蓋檢查。防控期間,市住建局各監督單位每周對已復工工地進行全覆蓋檢查。
2.嚴格執法。對防疫措施不滿足要求的,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黃色警示,未經備案擅自開工或因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疫情傳播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紅色警示。
3.督查督辦。局相關業務科室將定期開展督查督辦,對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層層壓實責任。
(三)群防群治
1.黨建引領。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堅決落實聯防聯控措施、筑牢群防群治防線。
2.行業自律。運用協會行業自律機制,倡議發動并督促各企業落實有關防控要求。
3.社會監督。鼓勵從業人員、社會群眾積極舉報、反映項目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附件1:
項目開復工自查及申請表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
總包單位 | 監理單位 | ||||
形象進度 | 工程地址 | ||||
項目總人數 | |||||
其中,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人數: | |||||
開復工人數 | |||||
其中,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人數: | |||||
自查內容 | 結論 | ||||
疫情防控管理體系 | 是否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專員,落實相關責任人,職責清晰明確。 | ||||
疫情防控措施 | 施工現場是否配備體溫檢測儀、口罩、消毒用品等醫用防護用品,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落實體溫監測、清潔消毒等防控措施。 | ||||
進場人員管理 | 施工總包單位對所有進場人員,并逐一排摸和登記造冊是否來自、去過、經由重點地區,是否曾與病例人員接觸。 | ||||
現場封閉管理 | 所有出入口是否落實封閉管理要求,對進出人員進行測溫登記。 | ||||
防疫安全宣傳 | 施工現場通過張貼宣傳畫、教育培訓等各種手段,宣傳防疫知識、宣貫防疫要求。 | ||||
人員到崗履職 | 施工現場關鍵崗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質量員、施工員、機械員、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已到崗,防疫專崗人員已就位、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 ||||
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 是否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93號)及部、省、市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質量安全檢查并符合開復工條件。 | ||||
總體結論 | □是□否符合開復工條件,□同意□不同意申請開復工。 日期:2020年 月 日 | ||||
建設單位 (蓋章) | 監理單位 (蓋章) | ||||
施工單位 (蓋章) | 疫情防控專員 (簽字) | ||||
檢查人員 | 檢查時間 | ||||
注:參建各方項目負責人應進行復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或一家不同意開、復工則不得開、復工,檢查結論應清晰明確并加蓋企業公章,疫情防控專員必須簽字確認。
附件2:
建筑施工企業開復工疫情防控承諾書
:
因生產經營需要,我單位按照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提交開復工備案。我單位承諾,開復工后,將切實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加強職工健康監測,完善相應設施設備,提供衛生用品和隔離觀察場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重點場所消毒,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同時,我們將按要求定時報送疫情防控情況,并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如出現不符合規范的情形導致出現確診病例,將依法依規承擔有關責任。
承諾單位:
法定代表人:
附件3:
項目復工審核表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
總包單位 | 監理單位 | |||
形象進度 | 工程地址 | |||
復核內容 | 結論 | |||
自查情況 | 項目是否組織自查,自查結論是否合格。 | |||
疫情防控管理體系 | 是否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專員,落實相關責任人,職責清晰明確。 | |||
疫情防控措施 | 施工現場是否配備體溫檢測儀、口罩、消毒用品等醫用防護用品,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落實體溫監測、清潔消毒等防控措施。 | |||
進場人員管理 | 施工總包單位對所有進場人員,并逐一排摸和登記造冊是否來自、去過、經由重點地區,是否曾與病例人員接觸。 | |||
現場封閉管理 | 所有出入口是否落實封閉管理要求,對進出人員進行測溫登記。 | |||
防疫安全宣傳 | 施工現場通過張貼宣傳畫、教育培訓等各種手段,宣傳防疫知識、宣貫防疫要求。 | |||
人員到崗履職 | 施工現場關鍵崗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質量員、施工員、機械員、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已到崗,防疫專崗人員已就位、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 |||
存在問題 | ||||
總體結論 | □是□否符合開復工條件,□同意□不同意申請開復工。 日期:2020年 月 日 | |||
檢查審核人員 | 檢查時間 |
附件4
消毒方法
1.物體表面:對臺面、門把手、電話機、開關、熱水壺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經常接觸的物體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凈。
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50mg/L-500mg/L)用拖布濕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凈。
常見消毒液配制方法
1. 有效氯濃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配制方法:使用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為1:100比例稀釋。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含氯泡騰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2. 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3. 其他消毒劑:按產品標簽標識以殺滅致病病毒的濃度進行配制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