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建筑業協會、各有關單位、各建筑業企業:
為充分發揮模范示范作用,進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經研究決定,對原《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評審辦法》進行修訂,現將修訂后的辦法印發給你們。從2017年8月1日起,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評選活動按新辦法執行。
附件1: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評審辦法
附件2: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申報資料
附件3: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申報表
附件4: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推薦表
襄陽市建筑業協會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
評審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鼓勵建筑施工企業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結合《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楚天杯)評審辦法》及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以下簡稱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是我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獎項,由市建筑業協會(以下簡稱市協會)組織每年5月和11月各評選一次。
第三條 成立襄陽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下設評審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辦),評審辦設在市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評委會日常工作。
第四條 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評選活動,遵循企業自愿、地方推薦,評審認可的原則,并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從已通過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核查并作為評選對象中推薦參加湖北省“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評選。
第二章 申報范圍及條件
第五條 在本市范圍內,符合基本建設程序的在建工程,且達到以下規模可申報:
1、建筑面積在2000㎡以上(含)的住宅單體工程, 20000㎡以上(含)的群體工程,4000 ㎡(縣市3000㎡)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業廠房;
2、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上各類專業結構工程或構筑物,工程造價在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六條 建筑面積5000㎡以上或造價1000萬元以上的單位工程,除總承包施工企業外,允許有不多于兩個具備以下條件的參建單位參與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創建。
1、與總承包施工企業簽訂了工程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總造價的20%以上。
第七條 以下工程不列入申報范圍:
1、因安全生產不符合要求受到縣級以上建設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2、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安全員未取得《安全知識考核合格證》的。
第八條 申報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工程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有創建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目標、計劃,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創建措施;
3、工程施工期間,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等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及時,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4、積極參與“安全文明十大樣板工地評選”、“安全技能競賽”等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章 申報資料
第九條 “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申報資料內容:
1、《創建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申報表》(見表一)和《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推薦表》(見表二)各一式二份;
2、創建“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工作的介紹材料一份;
3、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加蓋監理單位公章)各一份;
4、能反映工程基礎、主體、裝修各階段施工的主要部位(施工現場全貌、基礎、主體結構、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和施工用電、腳手架、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情況的原始照片若干張,并加文字說
第十條 申報資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推薦表中有關單位簽署意見的欄目,必須簽署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評價意見;
2、必須涵蓋工程項目的概況,如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筑面積、結構層數、工程性質及用途等,數據和文字必須與工程實際情況相符;
3、提供的文件和圖片等必須清晰,容易辨認;
4、統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規格,膠裝成冊。
第四章 評審程序
第十一條 評定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分為企業申請、地方推薦、專家現場核查和評委會評審四個階段。
第十二條 申請創建
1、工程開工后15日內,施工企業向工程所在縣市區推薦單位提出創建申請,填報《創建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申報表》(表一)。
2、項目所在地推薦單位對申請創建的施工現場進行首次檢查考核,決定是否接受創建申請。
3、工程所在縣市區推薦單位在決定接受創建申請后,15日內報市評審辦備案,未備案的項目不得參加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評審。
第十三條 推薦評審
1、創建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工程達到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由施工企業向工程所在地推薦單位申請參加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評審。
2、縣、市、區推薦單位對工程進行初審,認為達到當地安全文明施工先進水平,填寫《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推薦表》(表二)向市評審辦推薦。
3、市評審辦對工程申報資料進行檢查,齊全后接受推薦。
第十四條 現場核查
施工現場核查由市評審辦從市建設工程安全專家庫中抽取2名以上專家組成核查組對施工現場進行核查。
第十五條 評委會評審
1、評委會以評審會形式,確定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獲獎名單。
2、評委會每年12月組織召開一次評審會。評審辦將當期符合評審條件的工程,提交評委會集中評審。核查組向市評委會報告核查情況。評委會通過審查、討論、評議,最后投票確定獲獎名單。
3、評審結果在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沒有疑義的項目,由市建筑業協會公告表彰結果。
4、評委會由有關部門和具備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熟悉建筑安全技術的專家7—9名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評審工作實行評委會主任負責制。
第五章 評審標準
第十六條 評審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以《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為依據,嚴格打分,核查得分80分為基本推薦評分,80分以上(含)的工程有資格參加評委會評審。
第十七條 獲獎施工現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經核實,取消榮譽稱號;
1、發生等級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
2、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3、現場發生安全事故,處置不及時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第六章 獎 勵
第十八條 獲“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稱號的施工單位和該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由市建筑業協會頒發榮譽證書和獎杯,同時向獲獎項目的監理單位授予榮譽證書,并在公眾媒體上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襄陽市建筑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頒布之日起實行,原辦法同時廢止。
附件2
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
申報資料
1、《創建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申報表》(見表一)和《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推薦表》(見表二)各一式二份;
2、創建“襄陽市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工作的介紹材料一份;
3、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加蓋監理單位公章)各一份;
4、能反映工程基礎、主體、裝修各階段施工的主要部位(施工現場全貌、基礎、主體結構、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和施工用電、腳手架、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情況的原始照片若干張,并加文字說明。(不少于30張)
5、施工單位自查自評記錄。
申報資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推薦表中有關單位簽署意見的欄目,必須簽署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評價意見;
2、必須涵蓋工程項目的概況,如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筑面積、結構層數、工程性質及用途等,數據和文字必須與工程實際情況相符;
3、提供的文件和圖片等必須清晰,容易辨認;
4、統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規格,裝訂成冊。
附件3
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申報表
工程名稱 | 建筑面積㎡ | ||
工程地址 | 結構形式 | ||
建設單位 | 層 數 | ||
施工單位 | 建筑物高度 | ||
監理單位 | 開工時間 | ||
項目經理 | 完成工作量 | ||
項目總監 | 竣工時間 | ||
聯 系 人 | 聯系電話 | ||
總承包單位創建說明: (公章) 年 月 日 | |||
縣市區建筑安全監督站評價意見: 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襄陽市安全監督站意見: 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襄陽市建筑業協會意見: 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推薦表
工程名稱 | ||||
工程地址 | ||||
工程規模 | 層數(高度) | |||
開工時間 | 完成工作量 | |||
建設單位 | 監理單位 | |||
施工單位 | ||||
項目經理 | 聯系電話 | |||
監理單位評價意見: 總監理工程:(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建設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縣、市、區推薦單位評價意見: 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市評審辦意見: 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
關于印發《襄陽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隆中杯)評審辦法》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