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10000元!工地這類違法行為被曝光
發布時間:2020-06-02 瀏覽次數: 5385次
4月份,襄城區08賓館工地拆遷時由于沒有及時采取降塵措施,導致施工作業時揚塵不斷,這一事件經媒體曝光后,引起了襄城區政府的高度重視,目前該工地將面臨1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襄陽距發勞務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6點半至10點,在拆除08賓館大約12000平方米建筑物時,使用用7臺“啄木鳥”進行拆除,只安排了2臺灑水車,并且未按要求向住建部門備案,防塵降塵措施不力,揚塵嚴重,被曝光。2020年4月18日,襄城區住建局對該工程進行了立案調查,同時對施工現場進行了勘察、取證。執法人員對袁學伍及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袁學伍承認在本項目中的違法行為。告知了對本機關行政處罰享有聽證、申辯的權利,袁學伍明確放棄聽證、申辯的權利。
襄陽距發勞務有限公司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工地未采取濕法作業,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從事房屋建筑...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單位,應當向負責監督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備案”“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 的規定。
襄城區住建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密閉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的規定,作出以下處罰決定:一、責令改正;二、處1萬元罰款。
來源:云上襄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