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北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7-20 瀏覽次數: 4050次
鄂建辦〔2020〕44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有關企業:
為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結合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工作安排,按照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要求,現將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由我廳核發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我廳現已受理的上述有效期內的資質延續申請事項,不再進行審批,相關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企業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
三、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廳不再受理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建筑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申請事項。
附件: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