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統籌推進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各項工作,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重大決策和省、市法治建設工作部署,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執法監管的信息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持續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確保“七五”普法完美收官,不斷提升法治促進住建系統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現根據全局總體工作安排,我們制定了《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工作要點》
市住建局法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工作要點
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重大決策和省、市法治建設工作部署,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執法監管的信息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持續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確保“七五”普法完美收官,不斷提升法治促進住建系統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為實現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根據全局總體工作安排,制訂以下法治工作要點。
一、提高依法執政能力
1.明確法治建設領導責任。局黨政主要負責人是住建系統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法治建設主要責任人。局黨組會或行政辦公會全年研究法治建設工作不少于2次,黨組成員及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將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責任單位:局法治辦、局辦公室)
2、明確法治建設工作職責。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局黨組領導下,負責統籌指導、協調、督辦、檢查、通報局系統法治建設情況,制定局系統法治工作要點,將法治建設納入局系統年度考核目標,組織落實市委法治辦部署的各項工作,落實2019年法治建設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局屬相關科室、單位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法治建設工作,及時向局法治辦報送法治建設信息。(責任單位:局法治辦,配合單位: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3.加強領導干部法治學習。根據《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實施辦法》規定,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制定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季度至少學法1次,每年至少舉辦2次法治專題講座。(責任單位:局法治辦,配合單位:機關黨委)
4、堅持依法決策。舉辦領導干部學習《行政重大決策程序條例》專題講座,黨組堅持依法決策,決策程序規范,落實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決策資料歸檔備查。落實黨內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黨內規范性文件報備率100%,合格率100%。推進黨務公開。(責任單位:辦公室,機關黨委,局人事科、局政法科)
二、強化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設
5.落實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計劃。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襄陽市瓶裝液化氣管理辦法》的調研起草、公開征求意見、組織論證等相關程序,7月上旬上報市政府進入法制審查程序。同步做好《襄陽市城市綠地管理辦法》的調研起草,公開征求意見,組織論證等相關工作。按要求在2020年10月前完成《襄陽市農村村民建房管理條例》調研報告及草案初稿。(責任單位:公用科、綠化科、城鄉科;配合單位:局政法科、城建支隊、綠化處)
6、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針對當前存在的商品房精裝修質量糾紛、商品房預售資金管理、存量房網簽備案和資金監管、物業管理體制等熱點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責任單位: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質安科)
7.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加大對復議制度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通過行政復議渠道尋求權利救濟。制定住建系統行政應訴工作制度,落實領導干部出庭行政應訴制度。強化住建系統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的分析統計,通過典型案例剖析總結,不斷提升住建部門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局政法科)
8.完善住建系統法律顧問制度。堅持落實法律顧問制度,發揮好法律顧問團隊在制度制定、重大決策、重大合同簽訂和重大矛盾糾紛處理等方面的作用,保障住建系統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與合法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動中的法律風險。(責任科室:局政法科、配合單位:局相關科室)
9.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廉潔性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建立我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臺賬,從立法計劃、制定程序、合法性審查、文件有效期、動態清理等方面進行監督。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局系統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責任單位:局政法科、各業務科室)
10、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對原城建委、房管局、園林局等2017年以來發布的所有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按照合法性、合理性、適用性原則,對原發規范性文件做出繼續有效、修改發布、失效和廢止的決定,并將清理結果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局政法科、各業務科室)
三、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
11、提高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堅持網上辦事是常態,網下辦事是例外,優先推行“網上辦”,提高全程網辦比例,不斷擴大“零跑腿”事項范圍。升級住建系統自建服務系統,加快推進自建系統和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聯通,提升審批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和網上“辦結率”,年內實現“鄂匯辦”事項上線10項。(責任單位:中心窗口、信息中心、局屬有政務服務職能科室、單位)
12、深入實施“四減”行動。針對群眾辦事來回跑、環節多材料多、服務效率低等事項,對政務服務流程、方式進行系統化改革,深入開展“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次數”行動,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效率。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能夠實現信息共享的資料,不得要求群眾重復提供。(責任單位:局政法科、中心窗口,局屬有政務服務職能科室、單位)
13.不斷提升服務效能。根據服務對象要求和事項特點,探索推行“容缺辦”,“幫代辦”,“自助辦”,“掌上辦”,“一窗通辦”、“一事聯辦”,“全市通辦”、“一網通辦”“明白辦”等服務方式“九辦”改革。窗口和線上平臺對我局各類政務服務全面開展“好差評”,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增強服務對象獲得感、滿意度。(責任單位:局政法科、中心窗口,局屬有政務服務職能科室、單位)
14.繼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明確工作職責,溝通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通報每月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襄陽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聯合審查機構名錄庫,通過公開公平的方式從名錄庫中選擇圖審機構對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提高審查效率與質量。落實工程建設審批系統數據錄入、與政務服務一張網數據對接,確保住建系統參與的工程建設審批項目入庫、線上辦理、按時辦結。(責任單位:局政法科、建筑業科、質安科、園林科、消防辦、質監站、排水處、勘察設計處、建科院、中心窗口)
15.優化用水用氣報裝服務。進一步精簡用水用氣申請報裝材料,壓縮辦理環節,優化審批流程。實現獲得用水“321服務”,即3個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審批和施工時間)、2個環節(用水申請、簽訂施工協議)、1項材料。實現獲得用氣“310服務”,即最多3個環節(受理報裝、踏勘簽合同、驗收通氣)、1件材料、0跑腿。依托省政務服務“一張網”、“鄂匯辦”APP等平臺,提供用水用氣報裝“不見面”服務,全面提升用戶辦事體驗。(責任單位:公用科)
四、嚴格規范行政執法
16.落實落細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執行住建系統行政執法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公示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進住建系統行政執法的透明、規范、合法、公正。舉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題培訓,加強執法記錄設施設備配備,開展局系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責任,提升落實效果。(責任單位:局政法科、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17.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從事房屋、市政、園林工程建設施工、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投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實驗等企業,預支混凝土、建筑節能產品生產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企業,以及相關從業人員,全面依法監管。針對新冠病毒疫情給企業帶來的實際困難,依法有序組織企業復工復產。對疫情期間發生的違法行為,堅持處罰與教育并重原則,在合法前提下,分類制定相關寬展幫扶措施,在保持執法力度同時,也不失執法溫度。(責任單位: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18、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機關科室、局屬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制定“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計劃,合理確定和調整抽查比率、抽查頻次,開展執法檢查。開展房地產和建筑市場的跨部門、跨層級聯合檢查,提高聯合抽查協同性。(責任單位: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19、強化“互聯網+監管”等執法平臺運用。運用“互聯網+監管”平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及時填報監管數據。推進對行政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系統性管理,探索對行政執法和信用信息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智能應用,提前預警、監測、研判住建領域新情況、新問題,提升行政立法、行政決策和風險防范水平。(責任單位: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20.建立住建系統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制度。加快建設住建領域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監管平臺,制定完善住建系統各類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逐步推行以信用管理為主要手段的市場主體監管體系。建立信用信息收集、發布、應用管理機制,加大市場信用信息的采集力度,完善和落實“雙公示”制度;規范建立房地產、勘察設計、建筑市場等重點行業紅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開展住建行業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強化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使用,推進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落地實施。(責任單位:局政法科、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21、依法解決住建投訴糾紛。梳理住建系統信訪訴求依法分類處理清單,屬于本局行政管理事務的,依法受理,按時辦結;對不屬于職責范圍的,依法依規告知當事人處理方式。對于職責交叉案件,按照首問負責、有利化解的原則制定受理分類制度,相關科室單位切實盡職履責。建立住建糾紛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銜接機制。物調委調解員參加住建局信訪接待,對于可以納入人民調解范圍的信訪案件,積極引導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受理;住建干部職工積極參加住建系統投訴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發揮好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雙重優勢,運用大調解,切實住建領域的矛盾糾紛。(責任單位:局信訪室、局政法科、各業務科室、物調委)
22、做好執法人員換證工作。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為局屬有執法職能單位的執法人員辦理《行政執法資格證》,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做到執法主體合法、程序合規。(責任單位:局政法科)
五、推進系統法治文化建設
23.“六個覆蓋”廣泛開展法治文化建設。住建系統法治文化建設做到單位、職工、職能、工地、公園廣場和保障小區等六個覆蓋。局屬所有單位的辦公場所都有法治宣傳標語,在系統內廣泛開展“法治示范單位”、“法治示范窗口”創建活動;群眾關心的服務和監管事項編寫政策咨詢解答,錄入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知識庫向市民宣傳;主要街道工地圍擋都有法治宣傳內容;住建系統管理的公園廣場都有法治宣傳陣地;在每個保障房小區設立法治宣傳專欄。通過“六個覆蓋”全方位、多層次推動“法律六進”活動。(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4.因時因地精準實施法治文化建設。注重宣傳時機把握,堅持在“12.4”國家憲法日、安全生產月、“3月關愛婦女日”、“消費者權益日”等時點,組織全系統有針對性開展“法律進企業”、“法律進工地”“法律進社區”等活動;在新法律規章出臺日、生效時,及時跟進宣傳。堅持法治宣傳與單位職能的契合,對于執法責任較多的單位,每年開展法治建設進企業、進工地、進學校活動不少于2次;要依托公園廣場、保障房小區建設法治文化宣傳陣地,適時更新調整宣傳內容,如新頒布的民法典中關于擔保、物權、居住權等內容;新修訂的建筑法、消防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住建領域新修訂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地方規章,如建設工程招投標、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物業管理、住房租賃管理等,做到陣地固定,內容常新。(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5.不斷改善法治文化宣傳方式。要根據行業特點,發揮管理優勢,創新宣傳形式,廣泛利用電子屏幕、服務窗口、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網站、宣傳刊物等多渠道,不定期宣傳住建法律法規,多采用法律趣味小知識、法治謎語、法治人物、法律故事、“法治漫畫”、“以案說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讓法治宣傳通俗易懂,增強受眾獲得感。(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6.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以習近平總書記全國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重大部署、重大決策、重大決定以及憲法、黨規黨法、住建領域新頒布修改的法律法規為重點,扎實開展住建系統干部職工法治教育,全年干部職工專題學法不少于2次。全面落實新任職干部憲法宣誓制度。認真落實國家工作人員無紙化學法及考試,按照時間節點完成規定學時,干部職工做到應考盡考,參考率達到100%、及格率達到95%以上。(責任單位:局人事科、局政法科,配合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7.確保“七五”普法完美收官。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有針對性的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對照普法工作要求,查遺漏、強措施、補短板,通過經常性地組織普法、執法人員業務知識學習,促進普法、執法人員扎實掌握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8.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設)。完善單位綜治領導責任體系,按照上級要求落實住建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開展平安單位創建和宣傳活動,加強住建系統治安防范。(責任單位:辦公室、機關后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