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按照《市綠色建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十三五襄陽市12個鄉鎮禁實工作的通知》(襄綠建〔2018〕2號)要求,擬于2019年1月8日前對列入“十三五”湖北省“禁實”名單的4個鄉鎮進行檢查驗收,并對各縣(市、區)“禁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抽查)驗收的范圍
對列入“禁實”名單的襄州區伙牌鎮、石橋鎮,棗陽市劉升鎮、環城等4個鄉鎮進行檢查驗收。
對列入“禁實”名單的宜城市鄭集鎮,南漳縣李廟鎮、肖堰鎮,保康縣龍坪鎮、后坪鎮,谷城縣盛康鎮、廟灘鎮,老河口市洪山嘴鎮等8個鄉鎮“禁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各縣(市、區)其他鄉鎮至少抽取一個進行檢查。
二、驗收的依據
省住建廳《關于對列入國家第二批“禁實”的13個縣級城市進行檢查驗收和對已“禁實”達標城市進行復檢的通知》(鄂建文〔2008〕123號)。
三、檢查驗收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禁實”的有關政策法規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的“禁實”有關政策。
(二)新建項目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實施“禁實”情況,并判定達標程度。
(三)新型墻材數量、規模及產品發展情況,本地市場占主導地位的承重墻材品種是否基本齊全,能否滿足市場需求。新型墻材占墻材生產比例;新墻材在建筑工程中應用的比例;非粘土墻材占新墻材的比例等。
(四)磚瓦窯整治及實心粘土磚產量下降情況,各部門聯合檢查或執法檢查糾正違規情況。
(五)關、停粘土磚生產廠家和磚瓦窯占地及復墾利用情況。
四、檢查驗收的形式及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驗收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自查階段(2018年12月31日前)。各受檢縣(市、區)根據“禁實”檢查驗收內容的要求對本地“禁實”情況進行自查,并將有關文件資料匯總(含墻材企業統計表),形成書面文字裝訂成冊、備查。
第二階段為檢查驗收階段(2019年1月8日前)。在各地自查基礎上,由市城建委組織檢查驗收,通過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墻材企業、建設項目使用墻材情況),并將檢查驗收結果報市綠色建筑工作領導小組。
各縣(市、區)抽檢內容與上述檢查內容相同。上述檢查和抽查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
1.市綠色建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十三五襄陽市12個鄉鎮禁實工作的通知(襄綠建〔2018〕2號).pdf
2.關于對列入國家第二批“禁實”的13個縣級城市進行檢查驗收和對已“禁實”達標城市進行復檢的通知(鄂建文[2008]123號 ).doc
市綠色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聯系人:趙鵬;電話:13886271526;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