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公積金中心,武漢市房管局、園林局、水務局,鄂州市湖泊和水利局,行業各學會、協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廳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認真落實中央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貫徹全國和全省住建工作會議有關標準化工作的要求,充分發揮地方標準對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支撐性和引領性作用,根據《湖北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現組織開展2020年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突出重點,創新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是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綠色發展的主戰場,標準化工作是貫徹新發展理念,走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新路的主要途徑,各地要把握“標準先行,有效供給”的基本原則,切實增強地方標準的技術支撐作用,推動行業轉型升級發展。
要以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強調著力抓好的各項工作為申報項目重點,在城市管理、特色村鎮、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程建設、房地產管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完善我省地方標準體系,提高建設品質,全面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統籌協調,彰顯特色。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經濟政策,符合我省經濟技術發展水平和實際,充分考慮我省歷史文化、自然資源條件、地理氣候特點,保持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協調一致。
對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不具體,需要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作出統一規定的技術標準要求,可申報制定地方標準項目。為突出資源稟賦和民俗習慣,促進特色經濟發展、生態資源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傳承,可申報制定高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地方標準項目。
(三)嚴格條件,急重先行。地方標準項目制修訂應符合我省當前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經過對標準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后立項。要加強地方標準立項管理,減少標準項目重復申報,產品標準不再制定地方標準;項目計劃下達后,項目的名稱、第一起草單位不得自行變更;項目須在計劃下達后 2 年內完成,不能完成的經申請同意最多可延期 1 年,超過 3 年仍不能完成的項目自行終止。
針對疫情防控等公共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標準需求,國家重要戰略部署、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和專項規劃中提出的標準項目以及應急問題需要制定標準的,可采用快速程序立項,即報即審。
二、申報要求
(一)加強行業指導。申報項目由廳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立項,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征集、遴選后統一進行申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各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項目。申報單位應有法人資格,起草單位不得少于兩個。相關大學和重點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廳提交標準立項申請。
(二)注重協調統一。擬申報的地方標準項目涉及多個行業的,申報單位應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并形成一致意見。為確保擬制定標準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倡導多個部門、多個單位或多個企業聯合制定標準。新制定的標準,申報起草單位原則上不少于2個。
(三)充分預研驗證。申報單位要做好申報項目的預研工作,對擬制修訂地方標準項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進行科學論證、評估,對關鍵技術進行充分的試驗驗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立項:無標準草案或標準草案核心性技術要素不明確的;歸口單位 3 年內項目按期完成率低于三分之二的;有 3 項及以上的立項項目延期的申報單位;申報材料缺項或填寫不完整。
三、申報材料
(一)《湖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見附件);
(二)地方標準草案(提案稿);
(三)標準查新報告(可在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免費查詢獲取,聯系信息見后文)。
以上材料均提交紙質版一份,并需提交電子版。所交材料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上述申報材料請于2020年5月18日前報送至省住建廳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廳標科處)。
聯系人:歐娜
聯系電話:027-68873088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2號
郵編:430071
標準查新單位:湖北省標準化研究院文獻館
聯系人:
徐然:027-88224152,13476047871
陳磊:027-88224152,1592735322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公平路6號
郵編:430061
附件:湖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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