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557010441/2023-02848 | 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
發布機構: | 市住建局 | 公開日期: | 2023-02-03 | ||
標題: | 襄陽市第四批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配租公告 | ||||
文號: | 無 | 主題詞: | |||
生效時間: | 終止時間: | 來源: |
根據《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發〔2021〕 22 號)、《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的實施意見》(鄂建〔2022〕1 號)、《襄陽市區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的試點方案》(襄住建〔2022〕174 號)、《襄陽市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實施細則》等相關政策規定,經市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將襄陽市第四批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配租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為襄陽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采購的國投·源墅、月亮灣一期、國投·襄陽府A地塊、襄投·欣悅城、襄江西城、房投·沁和園10地塊、房投·沁和園13-1地塊、襄陽華僑城生態社區17#地塊、民發·東津世紀城15、16區、襄投·錦程十個小區(戶型圖詳見附件1),此房源為先租后售房源,具體情況如下:
小區名稱 | ? 地??址 | 第 1 年租賃均價(元/平方米·月) | 5 年后銷售均價 (元/平方米) |
國投·源墅 | 襄城區臥龍南路市車管所旁 | 9.8 | 9200 |
月亮灣一期 | 樊城區霽月路 | 10.3 | 7500 |
國投·襄陽府A地塊 | 樊城區臥龍大道與江山南路交匯處 | 11.8 | 9800 |
國投·欣悅城 | 樊城區廖家莊路以東、云興路以西 | 8.5 | 7708 |
襄江西城 | 樊城區春園西路 | 7.8 | 5500 |
房投·沁和園 (10地塊) | 東津新區紅嶺街以東,王家河以北 | 6.1 | 4990 |
房投·沁和園(13-1地塊) | 東津新區鹿鳴路和王家河路交匯處 | 6.1 | 5300 |
襄陽華僑城生態社區17#地塊 | 東津新區東津大道與 鹿門大道交會處 | 9.8 | 8600 |
民發·東津世紀城15、16區 | 東津新區勁松路與 金源路交匯處 | ? 10 | ? 8300 |
襄投·錦程 | 襄州區航空路 | 10.5 | 8300 |
說明:
1.每年租賃價格實行動態調整,漲幅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漲幅范圍內。
2.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結合樓層、朝向等情況制定 “一房一價”,并在運營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租金價格報市發改部門備案。
3.5年后銷售均價為未扣除5年交納租金前的單價,實際購房時將扣減5年租賃期承租人交納的租金。
4.實際購房價格根據所選樓棟、樓層、朝向等情況,按照承購人與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約定的價格為準。
5.房屋最終建筑面積以測繪部門出具的實測面積為準。
二、配租范圍
襄陽市區內新市民、青年人,特別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及機關人員。
三、申請條件(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一)本人及配偶在市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近三年無房產交易記錄;
(二)多孩(包括兩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2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人員;
(三)東津新區房源申請人可以放寬至在東津新區無產權住房人員。
四、配租流程
(一)發布房源公告。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結合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收購的房源項目情況,發布房源信息。
(二)申請受理。兩種方式:一是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設在市民服務中心的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請。其中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受理市直單位機關人員申請;市直行業主管部門受理所屬市直行業單位申請;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所在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單位和行業的申請。二是無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人持身份證件向居住地所在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民服務中心指定地點申請(申請地址及聯系人詳見附件4),由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匯總后上報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設在市民服務中心的住房保障窗口;同時開設市民服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接受個人申請,由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個人攜帶資料遞交至住房保障窗口。
(三)組織配租。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看房;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通過申請人在申請表中填寫的需求意愿,按照房源項目組織搖號,確定配租順序號,搖號過程接受公證機關的公證。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根據搖號結果組織配租,配租結果報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由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
(四)后置審核。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對配租結果的配租人房產信息進行審核。對于不符合條件的配租人取消配租資格并報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告知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五)辦理入住。申請人在接到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電話通知后3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件等相關資料到市住房保障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點簽訂合同(逾期未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按合同約定辦理入住。申請人兩次自動放棄簽訂合同的,取消其配租資格。
五、時間安排
各行業主管部門、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2023年2月15日下午14:30前將《襄陽市區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及承諾書》紙質版(詳見附件2)、《襄陽市第四批面向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匯總表》蓋章紙質版及電子版資料(詳見附件3)報我單位設在市民服務中心2樓房管專區住房保障窗口(地址:高新區紫貞公園路1號;辦公電話:0710-3228357;聯系人:王婧;聯系電話:15872297599)進行匯總審核。
特此公告。
附件:1.襄陽市第四批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戶型圖
??????2.襄陽市區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及承諾書
??????3.襄陽市第四批面向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匯總表
??????4.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人員專班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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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
2023?年 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