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完善《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附件有關內容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8-12 瀏覽次數: 4866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及有關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部令第141號)和《關于簡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項目參數內容的通知》(廳頭〔2022〕1252號),結合有關現行檢測驗收規范,我廳決定對《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鄂建〔2006〕28號)附件1《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業務內容》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省檢測機構申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時,相應檢測業務內容,以調整后的《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業務內容》(見附件)為準。
二、我廳核準錄入《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項目參數時,同一項目參數,《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業務內容》中的名稱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附表能力范圍中的名稱表述不一致(但實質內容一致)的,以《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業務內容》中的名稱為準。
三、本通知印發之日前,我廳已核準檢測資質,以及本通知印發之日時正在辦理檢測資質的,我廳將按照《關于簡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項目參數內容的通知》(廳頭〔2022〕1252號)要求,保留與此次調整后的《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業務內容》對應的檢測項目參數,其他檢測項目參數不再重復錄入。
附件: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業務內容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