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統籌推進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各項工作,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重大決策和省、市法治建設工作部署,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執法監管的信息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持續推進法治文化建設,謀劃實施“八五”普法工作規劃,不斷提升法治促進住建系統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F根據全局總體工作安排,我們制定了《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市住建局法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工作要點
?
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重大決策和省、市法治建設工作部署,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執法監管的信息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持續推進法治文化建設,謀劃實施“八五”普法工作規劃,不斷提升法治促進住建系統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為實現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根據全局總體工作安排,制訂以下法治工作要點。
一、提高依法執政能力
1.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全面法治住建工作成績,對新時代法治住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治工作要點》和《八五普法規劃》,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住建。(責任單位:局法治辦、局機關黨委)
2.明確法治建設領導責任。局黨政主要負責人是住建系統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法治建設主要責任人。局黨組會或行政辦公會全年研究法治建設工作不少于1次,黨組成員及局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將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責任單位:局法治辦、局辦公室)
3.明確法治建設工作職責。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局黨組領導下,負責統籌指導、協調、督辦、檢查、通報局系統法治建設情況,將法治建設納入局系統年度考核目標,組織落實市委法治辦部署的各項工作,落實2021年法治建設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局屬相關科室、單位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法治建設工作,及時向局法治辦報送法治建設信息。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責任單位:局法治辦,配合單位: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4.加強領導干部法治學習。領導班子及時研究住建職能相關的立法和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工作。積極辦理有關立法項目草案的征求意見。根據《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實施辦法》規定,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制定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季度至少學法1次,每年至少舉辦4次法治專題講座。(責任單位:局法治辦,配合單位:機關黨委)
5.堅持依法決策。認真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黨組堅持依法決策,決策程序規范,落實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決策資料歸檔備查。(責任單位:辦公室、局法規科)
?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6.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破除隱性準入壁壘,加快構建住建系統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襄陽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局法規科,配合單位: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7.積極探索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住建行業中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中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實施容錯機制。制定容錯清單,并對容錯清單實行動態調整。(責任單位:局法規科、執法支隊)
8.加強市場公平競爭制度體系建設,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發揮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機制作用。開展住建系統優化營商環境法規文件專項清理,對住建部門制定或起草的涉及市場主體經營活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一事一議”政策)中妨害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有悖于平等保護原則、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違反法律法規等的內容進行全面清理修訂。(責任單位:局法規科,配合單位:監管科、建筑業科、質安科、公用科)
9.開展政府違約失信問題治理。繼續做好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切實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局計財科,配合單位:城建科、園林發展科、市政管理科、公用科、保障科、綠化科、局屬相關單位)
10.開展涉企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查處和糾正市場準入、市場退出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對市場主體暴力執法;對市場主體亂收費、亂罰款、同案異罰、以罰代管;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執法擾企;違法制發濫政文件,對市場主體設置政策障礙等問題。集中整治涉及房地產企業、建筑企業執法司法不規范等突出問題。(責任單位:局法規科,配合單位:機關各業務科室、局屬各執法單位)
11.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權利清單動態管理,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落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2020年下放、委托事項基礎上,繼續增加向城區、開發區下放委托職能范圍,落實基層賦權。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建立施工圖分類審查制度,規范聯合驗收,對消防驗收除特殊建設工程外的其他建設工程實行備案抽查制度。依法依規管理政務服務事項。嚴格按照“一網通辦”的標準規范及“四級、118 同”的要求,定期檢查部門事項網上辦事指南要素,提升指南準確率。完善辦事指南要素標準化模板。深入開展政務服務事項“四減”專項行動。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梳理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目錄,科學編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規程。對照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要求,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加強事中事后核查。推行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如申請人自愿簽署告知承諾書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應當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優化用水用氣服務,降低用水用能成本。(責任單位:局法規科、人事科、公用科、建筑業科、質安科、中心窗口等)
三、提升法治住建能力水平
12.高質量推進住建立法工作。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廉潔性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遵守立法程序,推進科學立法,堅持立法公開,深入調研堅持問題導向開展立法工作。抓緊完成《襄陽市瓶裝液化氣管理辦法》《襄陽市城市綠地管理辦法》的2020年立法計劃;完成《襄陽市物業服務和管理辦法》《關于社會資金代建公共綠地管理辦法》2個經市政府批準納入地方規范性文件立法工作;補齊配套政策,完成《襄陽市勘察設計圖審市場管理辦法》《襄陽市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名錄管理實施辦法》《襄陽市白蟻防治單位名錄管理實施辦法》3個納入部門規范性文件立法工作;準備《襄陽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襄陽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襄陽市政府投資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規范性文件的前期調研工作。(責任單位:相關業務科室)
13.持續優化行政決策程序。強化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剛性約束。建立法律顧問或公職律師制度,健全法律顧問履行職責工作機制。發揮好法律顧問團隊在制度制定、重大決策、重大合同簽訂和重大矛盾糾紛處理等方面的作用,保障住建系統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與合法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動中的法律風險。(責任單位:局法規科)
14.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建立我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臺賬,從立法計劃、制定程序、合法性審查、文件有效期、動態清理等方面進行監督。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局系統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相關業務科室在規范性文件草案報局政策法規科審查時,應當連同起草說明、制定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公平競爭審查報告一并報審,同時報送相應的電子文本。在文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起草科室、單位應當按規定報上級法制部門備案。(責任單位:局法規科、各業務科室)
15.健全黨領導立法的體制機制。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健全黨領導立法的體制機制,協調推進黨內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清理和修改工作。完善備案審查機制。(責任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人事科、局法治辦)
16.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加大對復議制度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通過行政復議渠道尋求權利救濟。強化住建系統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的分析統計,通過典型案例剖析總結,不斷提升住建部門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中行政機關無被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的案件。制定住建系統行政應訴工作制度,落實領導干部出庭行政應訴制度。(責任單位:局法規科)
17.推動建立掃黑除惡長效常治機制。不斷鞏固和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持續提高掃黑除惡法治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源頭防范、打擊懲處、日常監管、督導督辦、考核評價、組織保障等六個方面長效常治機制。(責任單位:建筑業科,配合單位: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18.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建立公益訴訟銜接機制。嚴格落實檢察建議,執行人民法院公益訴訟案件判決、裁定。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自覺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支持配合法律監督調查工作,依法辦理法律監督事項。(責任單位:局法規科,配合單位:相關業務科室)
四、嚴格規范行政執法
19.落實落細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住建系統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清單,全面推進重大行政決定法制審查制度。在局屬各單位的筆錄室、聽證室、調解室、信訪接待室等場所配備固定執法記錄設備,在開展執法檢查、調查取證、行政執法文書送達等活動中實施全過程記錄。舉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題培訓,開展局系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責任,提升落實效果。(責任單位:局法規科、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20.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完善“一單兩庫”,規范調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事項名稱、抽查對象、抽查依據、抽查內容、抽查主體等,逐項制定“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計劃,在局門戶網站“雙隨機一公開”專欄將檢查計劃及檢查結果進行公示。開展房地產和建筑市場的跨部門、跨層級聯合檢查,提高聯合抽查協同性。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中及時填報檢查信息(責任單位: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21.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全面落實監管職責。運用“互聯網+監管”平臺及時填報監管數據。推進對行政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系統性管理,探索對行政執法監管信息應用,提前預警、監測、研判住建領域新情況、新問題。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污水等生態環保重點領域執法減負力度。(責任單位:各業務科室、局屬執法單位)
22.建立住建系統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制度。開通襄陽市住建領域信用管理系統,組織企業填報基本信用信息。對照《襄陽市工程建設和房地產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制定市場主體的良好行為審核標準、細則,公平、公開、公正、穩妥地做好企業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的審核記分工作。持續引導住建領域失信企業糾正行為,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完善和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制度。依法依規開展住建行業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推進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落地實施。(責任單位:局法規科、建筑業科、質安科、監管科、園林科、局屬相關執法單位)
23.依法解決住建投訴糾紛。梳理住建系統信訪訴求依法分類處理清單,屬于本局行政管理事務的,依法受理,按時辦結;對不屬于職責范圍的,依法依規告知當事人處理方式。對于職責交叉案件,按照首問負責、有利化解的原則制定受理分類制度,相關科室單位切實盡職履責。建立住建糾紛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銜接機制。物調委調解員參加住建局信訪接待,對于可以納入人民調解范圍的信訪案件,積極引導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受理;住建干部職工積極參加住建系統投訴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發揮好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雙重優勢,運用大調解,切實住建領域的矛盾糾紛。(責任單位:局信訪室、各業務科室、物調委)
五、推進系統法治文化建設
24.“六個覆蓋”廣泛開展法治文化和陣地建設。住建系統法治文化建設做到單位、職工、職能、工地、公園廣場和保障小區等六個覆蓋。局屬所有單位的辦公場所都有法治宣傳標語,在系統內廣泛開展“法治示范單位”、“法治示范窗口”創建活動;群眾關心的服務和監管事項編寫政策咨詢解答,錄入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知識庫向市民宣傳;主要街道工地圍擋都有法治宣傳內容;住建系統管理的公園廣場都有法治宣傳陣地;在每個保障房小區設立法治宣傳專欄。通過“六個覆蓋”全方位、多層次推動“法律六進”活動。(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5.不斷改善法治文化宣傳方式。要根據行業特點,發揮管理優勢,創新宣傳形式,廣泛利用電子屏幕、服務窗口、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網站、宣傳刊物等多渠道,不定期宣傳住建法律法規,多采用法律趣味小知識、法治謎語、法治人物、法律故事、“法治漫畫”、“以案說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讓法治宣傳通俗易懂,增強受眾獲得感。(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6.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開展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強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宣傳。扎實開展住建系統干部職工法治教育,全年干部職工專題學法不少于2次。全面落實新任職干部憲法宣誓制度。認真落實國家工作人員無紙化學法及考試,按照時間節點完成規定學時,干部職工做到應考盡考,參考率達到100%、及格率達到100%,優秀率90%以上。(責任單位:局人事科、局法規科,配合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7.實施謀劃“八五”普法工作規劃。完成住建系統八五普法規劃編制工作,制定住建系統普法責任清單,開展普法責任制履職報告評議,壓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利用在建工地圍擋等進行法制宣傳活動;在廉、公租房小區內新建法治文化小區,提升管理法治化水平;每年組織開展不少于4次普法進工地活動。對照普法工作要求,查遺漏、強措施、補短板,通過經常性地組織普法、執法人員業務知識學習,促進普法、執法人員扎實掌握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責任單位: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28.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設)。完善單位綜治領導責任體系,按照上級要求落實住建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開展平安單位創建和宣傳活動,加強住建系統治安防范。(責任單位:辦公室、機關后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