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消防服務環境,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消防審驗工作服務水平,市住建特將幼兒園及培訓機構辦理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手續注意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消防審驗類別
根據住建部51號令及《襄陽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征求意見稿),建筑面積小于1000平方米的,應當報住建部門進行消防驗收備案;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應當辦理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手續。
二、申報材料
(一)消防設計審查:1、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申請表;2、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擴建及改變建設工程原規劃用途的);3、消防設計文件。
(二)消防驗收:1、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3、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
(三)消防驗收備案:1、消防驗收備案表;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3、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
三、選址要求
(一)幼兒園及培訓機構應選擇具有規劃許可、不動產權證明的公共建筑,不能選用民房、自建房等無產權建筑。選用閑置廠房、學校、醫院、商業設施進行改造的,根據省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62號),應先征求規劃部門意見。
(二)根據《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有關要求,托兒所、幼兒園不應與大型公共娛樂場所、商場、批發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相毗鄰。三個班及以下時,可以與居住、辦公等建筑合建,但應滿足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規定,四個班及以上的幼兒園應獨立建造。
(三)根據《關于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確定原則的通知》及《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所選建筑應滿足抗震設防要求,具備足夠的抗御地震災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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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審驗辦公室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