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
根據《2020年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意見》(鄂建墻〔2020〕1號)要求,為做好2020年度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據
《湖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規劃》、《湖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目標任務分解方案》和《湖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辦法》等。
二、考核對象
全省90個考核管理單位,詳見附表1。
三、考核內容
2020年度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情況,包括: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發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等方面的工作(附表2~附表7)。
四、考核方式
1.按照層級管理原則,各市(州)負責對所轄縣(市、區)的年度目標責任進行考核;省廳負責對17個市(州)本級和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的考核工作。
2.各市(州)按照附表1所列考核對象,于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對所轄縣(市、區)考核,并確定考核等次。省廳將于明年3月份進行實地核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根據各地所報送考核資料,省廳將結合2020年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與建筑節能工作綜合檢查情況,對各地2020年度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其結果將作為2021年度省級“建筑節能以獎代補”資金分配依據。
五、考核要求
1.各地要嚴格按《湖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考核,認真審查各項指標任務完成情況,并留存相關數據資料,以備省廳核查。
2.按要求準確填寫附表2~附表9,連同市(州)本級考核表,加蓋公章后,于2021年1月29日前報送省廳(含電子版)。各項數據的填報要求詳見各附表說明。
3.2020年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安排書面材料(含電子版)一并報送。
聯系人:阮帆、張四平
電話:87715785、68873087
附件:
1.全省建筑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對象
2.2020年度建筑節能基本情況統計表
3.2020年度綠色建筑基本情況統計表
4.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統計表
5.2020年度綠色建筑(執行地標)項目統計表
6.2020年度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統計表
7.2020年度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統計表
8.2020年度城鎮竣工項目統計表
9.2020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自評分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相關附件:
附表9_2020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自評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