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各相關行業協會,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促進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鄂政辦發〔2020〕13號)精神,加強建筑行業用工保障,暢通供需信息渠道,省住建廳開發了“湖北省建筑勞務用工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定于2020年12月15日起啟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服務原則
按照“為勞務保障建平臺、建平臺為企業服務”的總體目標,以行業主管部門協調服務、市場主體企業自愿的原則,通過勞務用工信息服務平臺,暢通供需信息渠道,加強建筑行業用工保障,給企業招用專業技能工人和勞務人員提供幫助。
二、服務功能
(一)登錄訪問。建筑企業通過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一體化平臺”)的首頁鏈接訪問服務平臺。
(二)主要功能。為全省已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單位提供項目招聘勞務用工信息、勞務企業尋求項目信息、企業招聘勞務工人信息。
(三)信息共享。服務平臺與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一體化平臺、建筑行業人員教育培訓系統等平臺信息共享。
三、平臺應用
(一)試運行階段。2020年12月15月至2021年5月底。試運行期間暫不開通建筑企業自由發布信息渠道,由各市(州)、縣(市區)住建部門或經其授權的行業協會統一收集和發布建筑勞務用工供需信息。
(二)正式運行階段。2021年6月后,總結試運行階段的經驗和問題,優化完善服務平臺功能,正式運行使用。
四、有關要求
(一)組織保障。各市州住建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絡員制度,明確專人負責,把服務平臺作為破解用工荒和就業難的重要抓手。請市州住建部門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將負責建筑勞務用工保障工作的部門和聯絡員報省建筑事業中心(附件2)。
(二)宣傳推廣。各市州住建部門要利用單位官網、一體化平臺加強宣傳,推廣本行政區域的服務平臺應用,鼓勵和支持建筑企業通過服務平臺發布勞務用工供需信息,發揮各相關行業協會的作用,共同推進建筑勞務用工保障。
(三)帳號管理。配置服務平臺管理員賬號,市州住建部門可直接通過服務平臺,授權本行政區域內的縣(市、區)住建部門管理員賬號、本單位管理部門賬號、本地區行業協會賬號,具體操作見附件1。
(四)信息管理。服務平臺信息發布的權限僅針對有建筑資質的企業,建筑企業在服務平臺發布信息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發布虛假和惡意信息、重復發布信息。市(縣)住建部門要對服務平臺所發布的勞務用工供需信息進行監督。
(五)服務協調。及時追蹤建筑企業發布的信息,加強建筑企業間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協調工作,在沒有法律糾紛風險的前提下,市(縣)住建部門可組織勞務用工信息點對點對接,切實為服務企業做實事,助推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在服務平臺運行過程中,如有其他意見建議,可向省建筑事業中心反映,聯系人:省建筑事業中心市場處郭材林,聯系電話:027-87718709;如出現平臺操作和技術問題,可撥打技術咨詢電話,聯系人:余纖,聯系電話:027-87275898。
附件:
1.湖北省建筑勞務用工信息服務平臺操作指南
2.市州勞務用工信息服務平臺聯絡員回執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相關附件:關于啟用湖北省建筑勞務用工信息服務平臺的通知 -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