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城建局),有關建筑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促進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鄂政辦法〔2020〕13號),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研究決定加大對我省龍頭骨干企業的扶持力度,在原公布的2019年度建筑業重點培育企業名單(鄂建辦〔2019〕84號)基礎上,增選推薦80家左右建筑業重點培育企業。增選企業享受《關于支持我省建筑業重點培育企業加快發展的通知》(鄂建辦〔2019〕81號)相關支持發展政策,并納入動態管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取得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或一級專業承包資質,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可申請列入重點培育企業名單。
1.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漢市企業2019年度上報統計部門的建筑業產值超過12億元以上,省內其它地區企業建筑業產值超過5億元以上;僅具有專業承包資質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漢市企業2019年度上報統計部門的建筑業產值超過5億元以上,省內其它地區企業建筑業企業超過3億元以上。
2.近兩年內獲得過1次市(州)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
3.從2018年1月至今,未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
4.未發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和出借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5.未發生因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而引起的群體性事件。
6.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已辦理企業信息登記,且按要求及時上報統計部門、住建部、省住建廳的各類統計報表。
7.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企業填寫《湖北省重點培育建筑業企業申請表》(附件1),向企業注冊地的市級住建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在鄂和省直企業直接向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提出申請。未提出申請的企業一律不納入重點培育企業名單。
2.推薦。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對收到的企業申請進行綜合考評,在規定名額內擇優確定推薦企業名單(附件2)。
3.公示。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匯總擬推薦企業名單后,報省住建廳審查備案并發布公示。
4.公告。重點培育企業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如公示無異議,由省住建廳發布公告。
三、相關要求
(一)2019年公布的重點培育企業繼續有效,本次不需再申報。
(二)如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均滿足申請條件的,統一以母公司名義申請。如母公司被列為重點培育企業的,其下屬滿足申請條件的全資子公司均可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三)滿足申請條件的中央在鄂和省直企業請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將申請表報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逾期將不再受理。
(四)對于市州個別建筑業產值達不到基本條件,但在當地發揮龍頭骨干作用或具有專精特色的企業,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可在名額限定內予以推薦。
(五)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業企業的重點培育工作,結合本地產業布局和企業發展實際,合理推薦本地重點培育企業名單,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將推薦名單和企業申請表一并報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
聯系人: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市場處 胡彬彬、白金
聯系電話:027-87824421 ??
附件:
1.湖北省重點培育建筑業企業申請表
2.推薦名額分配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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