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星級綠色建筑將由市住建局受理、評審、認定。
為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近日市住建局制訂并出臺了《襄陽市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簡稱《細則》)。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包括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等,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舒適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的建筑。綠色建筑標識是指表示綠色建筑星級并載有性能指標的信息標志,包括標牌和證書,按照星級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級別。
《細則》規定,市住建局墻革節能辦負責全市一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的申請受理、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公示公告、授予證書、標識管理;負責二、三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的組織申報、初審和推薦。
申報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設計、施工、運營、改造;已通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并完成備案;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無拖欠工資和工程款,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管理規定。其中,新建民用建筑采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既有建筑改造采用《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工業建筑采用《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
綠色建筑標識認定需經申報、推薦、審查、公示、公告等環節,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專家審查。申報項目在通過形式審查后,再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通過的一星級項目,經公示后,授予標識證書。
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運營單位或業主,應強化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定期核查綠色建筑主要性能指標運行情況,各縣(市、區)住建局負責監督管理本地區認定的綠色建筑標識項目,完善管理機制,切實防控廉政風險,對存在問題的項目應責令限期整改或報市住建局墻革節能辦申請撤銷標識。
據了解,按照《襄陽市“十四五”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十四五”期間,我市計劃累計新增綠色建筑面積2084萬平方米,到2025年全市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新增建筑竣工面積的比例達80%,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879萬平方米。